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集聚完善知识产权智库资源,促进知识产权科学决策水平,吉林省知识产权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知识产权公益事业,能够公正、廉洁、认真履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责。
  2.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从事或参与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战略意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取得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对应的职务,社会公信力高,职业道德高,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等记录。
  4.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专业条件。
  1.法律类专家。
  主要为司法、法务、教学等方面专家。 
  2.专业技术类专家。
  主要为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化农业、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技术领域的,具有较高专业造诣的技术专家或实务人才。
  3.经济管理类专家。
  主要为宏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方面专家。
  4.金融类专家。
  主要为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投资、质押融资、评估担保等方面专家。
  5.知识产权类专家。
  主要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审查、知识产权国际化、知识产权教学与科研等方面专家。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填写《知识产权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保材料真实性,统一填写《知识产权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三)7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杜尚宇 解 悦
  联系电话:85099604
  联系邮箱:dusy687@nenu.edu.cn

  附件:1.知识产权专家推荐表.docx
     2.知识产权专家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