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名称 | 颁发部门 | 奖种分类 | 推荐(提名)渠道 | 推荐(提名)时间 | 成果要求 | 管理办法 |
国家科学技术奖 | 国务院 | 1.最高科学技术奖 2.自然科学奖 3.技术发明奖 4.科学技术进步奖 5.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
1.单位提名:教育部、吉林省政府、经科技部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联合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 2.专家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一等奖及以上) 第一完成人 |
1.单位提名:教育部于每年3月末开始提名,吉林省科技厅于每年11月初开始提名。 2.专家提名:每年11月初开始提名。 |
1.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著应公开发表3年以上; 2.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 |
|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 教育部 | 1.自然科学奖 2.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 3.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 4.青年科学奖 |
1.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学校可直接推荐。 2.青年科学奖由具有推荐资格的提名单位或提名人推荐。 |
每年3月末开始推荐。 | 1.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 2.技术发明奖应已获得授权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2年以上; 3.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且实际应用2年以上。 |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
吉林省科学技术奖 | 吉林省政府 | 1.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 2.自然科学奖 3.技术发明奖 4.科技进步奖 5.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
学校可直接推荐。 | 每年12月中旬开始推荐 | 1.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 2.技术发明奖应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 3.科技进步奖应技术创新点突出,成果应用2年以上。 |
《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 |
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 | 吉林省政府 | 1.单位奖 2.个人奖 |
学校可直接推荐。 | 每三年评审一次 | 单位奖:在高新技术、传统行业技术升级和紧缺资源替代技术等方面,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或在突破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中发挥重要作用,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个人奖:在转移、转化或推广国内外科技成果方面作用突出、贡献较大,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特别显著的授予特殊贡献个人。 |
《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奖励办法》 |
社会科技奖励 |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