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及教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学校现结合省市专利扶持政策,本着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的原则,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我校专利扶持基金资助方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专利。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
学校在专利申请、授权和维持三个阶段给予资助。
1.申请阶段:国内发明专利按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标准实额报销,国际专利5000元/件。
2.授权阶段:国内发明专利5000元/件,国际专利5000元/件。
3.维持阶段: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前六年的年费按国家减缓标准由学校全额报销,对于具有较好市场应用前景的专利,第七年起的年费学校给予70%资助(含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阶段: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1个月内,发明人提供《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基金申请表》及电子版(见附件1)、《专利扶持报销表》(见附件4)、受理通知书原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申请费和实审费发票复印件,报科技处。
2.授权阶段: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1个月内,发明人提供《东北师范大学授权专利推介表》及电子版(见附件2)、《专利扶持报销表》(见附件4)、授权通知书原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授权登记发票复印件,报科技处。
3.维持阶段:收到专利年费发票1个月内,发明人提供《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年费补贴申请表》及电子版(见附件3)、《专利扶持报销表》(见附件4)、专利证书扫描件、年费发票复印件,报科技处。
四、其他说明
1.通过学校CPC申请专利不再需要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2.2018年1月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按照原扶持规定执行。
3.请发明人严格按照规定期限申报,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杜尚宇 宋 敏
联系电话:85099604
联系邮箱:dusy687@nenu.edu.cn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基金申请表.docx
2.东北师范大学授权专利推介表.docx
3.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年费补贴申请表.docx
4.专利扶持费报销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