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引》。根据本专项相关部署,现发布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引。
一、总体目标
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找方向、找问题,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找方法、找答案,开放式选拔、体系化培育战略价值突出、技术突破显著的颠覆性技术,对主流技术进行跨越式革新或对“无人区”进行开创性探索,抢先机、开赛道、占高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项目要求与布局
专项定位于探索型、培育型专项,不设项目或课题指南。
(一)基本要求
1.场景强。应用场景为经济社会中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或有潜力成为基础性、战略性产业的前瞻性场景,主要技术功能对场景技术体系具有关键支撑或方向引领作用。
2.需求刚。拟服务的需求具有较大现实或潜在规模,且已有技术不能很好满足场景当前或未来发展的某些重要要求或基本处于空白,即存在重要需求痛点。
3.路线特。属于理论突破的重要前沿技术或深度交叉新技术,解决需求痛点潜力显著优于已有技术或瓦解已有技术核心优势潜力巨大,并具有极高的反颠覆门槛。
4 产权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独占性强,得到广泛而充分保护,具有抢占先机并在较长时期内保持领先性竞争优势的可能。
(二)项目布局
1.重点领域。专项围绕集成电路与微纳系统、人工智能与信息系统、科学仪器与新型实验系统、生命健康、能源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运载系统等重要领域,选拔和培育各类颠覆性技术,并聚焦若干战略赛道、高地进行集中布局,打造点线面体技术体系。
2.梯度布局。专项采取育种、育苗、育材梯度布局项目。早期“育种”技术即基础研究初步完成,需在小试规模探索技术实现条件的项目。中期“育苗”技术即需进行中试放大和工程化研发的项目。近期“育材”技术即需结合具体应用场景进行技术优化的项目。
每个项目每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项目负责人条件。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年龄限制,但应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与精力。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港澳地区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限项要求。项目及课题负责人在其他国家科技计划达到限项数量后仍可承担本专项项目,但同时承担本专项项目一般不超过一项。
四、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有关教师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信息公开-通知公告”菜单栏中查看项目申报指引。有意申报者请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交到校内联系人处,学校进行统一推荐。
2.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3.校内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杨焕 85099785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仔细阅读国科管系统中通知和申报指引,并提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五、重要提示
1.申报教师需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公开公示-信息公开-通知公告”菜单栏中查看本项目申报指引。
2.指引文件下载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3.尚未在国科管系统注册账号的申报教师可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附件:1.申报单位信息.docx
2.项目基本信息表.docx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