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根据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合作研究:
  1.植物科学与农业
  2.动物科学
  3.生态学
  4.海洋生物学
  二、资助计划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45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为3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以方合作者应符合I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且按照要求向ISF提交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以方项目指南链接为:https://www.isf.org.il/Files/GuidelinesISF_NSFC_En_2982_1.pdf。
  3.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4.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合作研究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中以双方需分别提交申请书,中方申请人还需将以方申请书系统中下载的英文申请书PDF版本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
  3.此类项目需要公函报送,请申请人在确定申报后将学院推荐意见(附件1)、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如有境内合作单位须填写,附件2)于11月15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按时报送学院推荐意见、未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1.学院推荐意见.doc
     2.东北师范大学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docx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