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关于发布“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领域(详见申报指南)
  “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
  二、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第23~26项的项目负责人:男性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第27项的项目负责人,男性应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3.受聘于内地单位或有关港澳高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一重大项目以及本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一重大项目以及本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一重大项目以及本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专项项目。
  对于本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4年12月31日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5.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专项项目(课题)。
  6.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申报教师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
  2.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3.校内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杨焕 85099785 13614405899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仔细阅读国科管系统中通知和申报指南,并于9月25日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同时提交学院推荐意见(格式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申报教师需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项目申报指南。
  2.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3.尚未在国科管系统注册账号的申报教师可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附件:学院推荐意见.doc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