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助力“464”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建设,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吉林省教育厅现启动202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科学技术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类别。“一般项目”实施限额推荐。
  2.社会科学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类别。“一般项目”实施限额推荐。
  3.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以经调研征集发布的“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为主要选题方向,申报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项目分“重点”和“一般”两个类别开展立项攻关研究,两个类别均不设申报限额。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有较为成熟技术及专利支撑、有较好转化前期基础条件,能够在较短时间取得产业化进展的项目。
  4.其他专项项目:其余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选题方向
  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的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以《2025 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3)为总指引。各项目负责人要深入研究指南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升级谋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谋突破,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符合《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 2 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3.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4,5,6),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 7月23日。
  2.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7),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7月24日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科学技术处(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08室)
  联 系 人:朱璐 宋国栋   
  联系电话:85099887 
  电子信箱:zhul378@nenu.edu.cn
  2.社会科学处(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04室)
  联 系 人:米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电子信箱:mir431@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docx

     2.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xlsx

     3.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docx

     4.科学技术项目申报书.doc

     5.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doc

     6.产业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7.202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