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指南。根据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作研究项目
  (一)资助领域
  “变化地球的生物多样性”项目建立在“生物多样性多维度”和“生态与进化交叉”等项目的基础上,但主要聚焦于变化地球背景下生物多样性的功能和动态变化维度。具体资助领域描述请见附件1。美方项目指南请https://new.nsf.gov/funding/opportunities/biodiversity-changing-planet-bocp/nsf24-574/solicitation
  (二)资助计划
  资助规模为3项左右。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450万元,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5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三)申报要求
  1.资助期限为5年(2025年5月1日-2030年4月30日)。
  2.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各方申请人须分别向所在国科学资助机构(即NSFC、NSF、FAPESP、NRF)递交项目申请。
  4.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四)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4.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五)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
  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二、合作交流项目
  (一)资助领域
  此合作交流项目旨在促进“变化地球的生物多样性”项目各参与国的研究人员建立新的研究团队。具体资助领域描述请见附件1。美方项目指南请见https://new.nsf.gov/funding/opportunities/biodiversity-changing-planet-bocp/nsf24-574/solicitation
  (二)资助强度
  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包括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5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三)申报要求
  1.资助期限为3年(2025年5月1日-2028年4月30日)。
  2.各方申请人须分别向所在国科学资助机构(即NSFC、NSF、FAPESP、NRF)递交项目申请。
  (四)申请条件
  1.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参与者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应当经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同意。
  3.中外方申请人应为新建合作关系,旨在为后续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打下基础。
  4.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五)限项申请规定
  1.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2.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3.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
  (2)合作协议。合作研究项目的各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2)。
  (3)合作意向书。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需提供国外各方申请人签名的合作意向书。
  3.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研究项目英文名称须与各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申请人在填写合作研究项目或合作交流项目中文项目名称时请使用“BoCP:US-China:”“BoCP:US-China-Sao Paulo:”“BoCP:US-China-South Africa:”或“BoCP:US-China-Sao Paulo-South Africa:”等前缀。
  4.在准备申请材料和执行项目过程中,如果研究内容涉及动植物资源问题,项目申请人或承担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若涉及到人类遗传资源的问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令第717号)的相关规定,在国际合作中做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5.此类项目需要公函报送,请申请人在确定申报后将学院推荐意见(附件3)、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如有合作单位须填写,附件4)于9月3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按时报送学院推荐意见、未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1.中英文资助领域描述.docx

     2.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docx

     3.学院推荐意见.doc

     4.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docx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