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地球科学部2024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根据通告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位及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限省部级及以上)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会议培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科学传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战略研究类”项目资助强度根据研究所覆盖的地球科学领域及其下属一级、二级申请代码自行拟订,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项。
  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3.“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力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和主讲教师。
  4.“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核心成员或重点实验室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以上信息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5.“战略研究类”项目选题应与地球科学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
  6.上一年度或同一年度已获得过地球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连续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3.此类项目需要公函报送,请申请人在确定申报后将学院推荐意见(附件1)、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如有合作单位须填写,附件2)于5月31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按时报送学院推荐意见、未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1.学院推荐意见.doc

     2.东北师范大学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docx

科学技术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