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根据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1.合作研究项目。
(1)能源:可再生能源、常规能源的高效利用、能源储存技术(Energy related areas: renewable energy, high-efficiency utilization of conventional energy, energy storage technologies)
(2)环境:水和固体废物处理(Environment: water and solid wastes treatment)
(3)再生医学:与再生医学相关的生物工程或生物材料(Regenerative medicine: bioengineering or biomaterials relevant to regenerative medicine)
2.双边研讨会项目
包括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两类项目,资助领域包括:
(1)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
(2)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工程和工业中的应用(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big data in engineering and industries)
(3)先进材料与制造(Advanced materials and manufacturing)
二、资助计划
合作研究项目拟资助10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INSF向伊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为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拟资助6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伊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INSF资助伊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INSF资助伊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伊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双边研讨会项目执行期为1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2.伊方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合作研究项目的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4.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5.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申请规定
1.合作研究项目
中伊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2.学术会议项目
(1)中伊学术会议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INSF(中伊)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还须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申请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与伊方合作者共同撰写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
(2)申请学术会议项目应与伊方合作者共同撰写学术会议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伊参会人员名单,申请在伊朗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3.此类项目需要公函报送,请申请人在确定申报后将学院推荐意见(附件3)、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如有合作单位须填写,附件4)于4月19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合作研究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伊方合作者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5)。未按时报送学院推荐意见、未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1.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docx.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