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为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科研对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的支撑作用,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吉林建设,根据《吉林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开展2024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必须符合《2024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南》)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
(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项目申报、答辩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二、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报送
(一)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填写申报书,预算说明书参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申报材料编写要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材料要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并加盖印章。于2024年2月26日12时前将1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60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PDF格式,带印章)材料至联系人邮箱。
三、有关要求
(一)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2024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环境保护科研项目。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省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不能申报2024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
(四)项目执行年限为1-2年,从项目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经费预算根据研究任务实事求是申报。原则上,一般项目10-15万元左右,重点项目20-30万元左右。项目经费采取一次性拨款方式。
(六)项目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朱璐 宋国栋
联系电话:85099887
电子邮箱:zhul378@ne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