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前规划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切实提高我校科技奖励申报质量和竞争力,使科研团队有充足的时间梳理凝炼优秀成果,做好提名准备,学校现开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的预提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1.特殊贡献奖: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为吉林省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2.自然科学奖: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20年12月31日以前),其重要科学结论已被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3.技术发明奖: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技术成熟,并实施应用2年以上,实施后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4.科技进步奖: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本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技术创新点突出,经过2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或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做出了较大贡献。
  5.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在同吉林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对吉林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6.提名奖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7.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已获得2022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提名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申报教师参考《2022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填写相应的《吉林省***奖提名书》。
  2.请各单位于12月9日前将预提名项目汇总,统一填写《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预提名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12月中下旬,申报教师提交《提名书》电子版,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预提名项目进行评审,并反馈评审意见,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4.2023年1月,申报教师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名书。请各单位认真梳理优秀成果,广泛动员成果完成人积极申报。

  联 系 人:孙艳辉
  联系电话:85099604
  联系邮箱:sunyh891@nenu.edu.cn

  附件:1.2022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2.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预提名项目汇总表.xlsx
     3.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x
     4.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5.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docx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