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管理办法》(吉财建[2022]930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现将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支持领域方向
(一)新能源。支持氢能制备、存储及应用、地热能利用产业化关键技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关键技术。
(二)新材料。支持T800级以上碳纤维制备、100K及以上巨丝束碳纤维原丝技术、碳纤维在航空航天轨道客车等领域的开发应用、石墨烯制备与应用、汽车轻量化材料开发应用。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IPv6技术及应用、卫星数据分析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国产密码技术及应用、集成电路设计研发、新型显示技术、激光通信技术。
(四)生物。支持医疗设备及器械研发、药物药品研发、精准医疗工艺及技术研发应用、特色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种质创新与新品种培育、黑土地保护与耕地质量提升。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二)项目产业化应用方向明确。
(三)已承担本专项项目尚未通过验收,不得再次申报。
(四)我校申报不超过5个项目。
(五) 按照《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吉财预[2016]618号)要求,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为此,请项目负责人在完成申报材料准备的同时,填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并附在申报材料最后一页;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每年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省发改委和财政厅。
三、支持标准与实施期限
本专项优先支持技术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高的项目,预计支持资金10-30万元/项,不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四、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等。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于2022年1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进行排序后,填写学院申报项目排序表(附件4)统一报送至科技处608室。(申报材料纸质一式3份,PDF电子文件发至邮箱)。
联系人:朱 璐 宋国栋
联系电话:85099887
电子邮箱:zhul378@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doc
2.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汇总表.xls
3.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4.学院申报项目排序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