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指南。根据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
涵盖所有自然科学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命科学、医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
2.资助强度
拟资助的合作交流项目数量不超过50项。双方总费用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的欧元)/项。
3.项目执行期
本轮征集获批的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2022年7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为中国或德国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
1.中方申请人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3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或者曾获得过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资助。
2.德方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申请DFG项目的资格;德方申请人所在机构为盈利机构、政府运营机构或者不允许立即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不具有申请资格。
3.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中德科学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不计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范围。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3.此类项目需要公函报送,请申请人在确定申报后将学院推荐意见(见附件)于9月23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614室,9月27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按时报送学院推荐意见、未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学院推荐意见.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