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间接费用调增工作,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21年8月5日前批准的、原已核定间接费用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含2021年12月31日结题的项目)。
  二、办理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21年8月5日起,对于实行预算制且核定间接费用的项目,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原办法为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25%(原办法为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20%(原办法为10%)。
  对于2021年8月5日前批准的、原已核定间接费用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含2021年12月31日结题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实际需求,按照不高于新办法提高后的间接费用比例提出间接费用调增申请,调增部分按照学校现行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扣除35%学校管理费后,拨入项目负责人间接费用账号。
  三、办理程序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间接费用)调整申请表》(见附件),于2021年12月23日16: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614室。
  联系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间接费用)调整申请表.docx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