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为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0年第 15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决定开展 2020 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
  (一)标准项目奖
  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 10 个,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 15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10 个。二等奖不超过 20 个,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 10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7 个。三等奖不超过 30 个,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 8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 个。
  (二)组织奖
  不分等级,授奖名额不超过 5 个。
  (三)个人奖
  设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授奖名额分别不超过 1 个、4 个和3个。
  二、评选条件
  (一)标准项目奖
  现行有效且实施 2 年以上(含 2 年)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在标准委备案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以及由我国牵头制定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国际标准。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参评。
  (二)组织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组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标准化工作组(SWG)和产业技术联盟,全国军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 ISO、IEC、ITU 技术机构的秘书处承担单位或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参评组织奖的 TC 应在最近一次考核中评估结果达到一级。已获得组织奖的组织机构,在获奖后 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
  (三)个人奖
  从事标准化工作,为我国标准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参加个人奖评选。已获得终身成就奖的人员,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已获得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人员,在获奖后 3 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优秀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0 年 6 月 30 日后出生)。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个人和集体,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各奖项其他条件应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评审标准的要求。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或标准委网站,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系统(以下简称评选系统)注册后,填写有关内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推荐单位,具体要求见评选系统。填写完有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后,评选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申报书。
  申报人下载打印评选系统生成的申报书一式四份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本学院,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于7月13日下班前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二)学校根据择优遴选的原则,推荐申报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之后,通知相关申报人网上提交材料。
  联系人: 杜尚宇 宋敏 
  联系电话:85099604
  联系邮箱: dusy687@ne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