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拟推荐的2021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伊通河水体生态修复技术集成及工程示范”完成人变更为“何春光,姜海波,庄雨适,边红枫,白雪原,苏伟,王忠强,刘志升,王咏,李振新,王肇钧,张振兴,刘威,吕铭志,杨天雪”,根据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月20日至2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杜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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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