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根据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荷方申请人应符合NWO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WO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中方团队应至少含1个国内合作研究单位,同时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企业或社会机构视作国内合作研究单位)。
荷方团队至少含2个研究团队,以及1家企业。
4.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5.关于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二、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申请代码的申请人,需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的有关规定,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97/。
5.《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2021年度资助计划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4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资助期限为4年(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3.此类项目需要公函报送,请申请人在确定申报后将学院推荐意见(见附件)于4月30日15时前报送至科技处614室,5月7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按时报送学院推荐意见、未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学院推荐意见.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