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科单位及教师: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为充分发挥环境科研对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的支撑作用,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吉林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开展2021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必须符合《2021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南》)要求。
  (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省内企事业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申报,原则上合作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申报项目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分配等),由牵头单位负责申请。同一单位不得有多个团队参与申报同一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过去三年没有科研信用管理不良记录,无省级环保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较差记录。 
  二、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报送 
  (一)申报材料编写要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材料包括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表、科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算说明书4个部分。预算说明书参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
  (三)申报材料务必于3月17日中午12点前报送科技处608室。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印刷,统一采用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到联系人邮箱,项目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承担在研省级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的牵头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1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重大项目除外)。
  (二)项目执行年限为1-2年,从项目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经费预算根据研究任务实事求是申报。原则上,一般项目10万元左右,重点项目20至40万元左右,重大项目根据工作量确定。
  联系人:李东生 朱璐  
  联系电话:85099887
  电子邮箱:lids986@nenu.edu.cn

  附件:1.2021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申报指南.docx
     2.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含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说明书).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