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根据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数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
  2.资助计划
  2021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15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INSF)向伊朗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为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2.伊朗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
  3.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4.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1.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4.《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3.此类项目需要公函报送,请申请人在确定申报后将学院推荐意见(见附件)于7月2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614室,7月6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按时报送学院推荐意见、未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学院推荐意见.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