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申报准备,提高申报质量,学校现提前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原则上应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根据以往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4.2017年、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二、推荐时间
请拟申报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课题组于10月25日前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报给本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基本情况表和汇总表(附件2)报至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ongm489@nenu.edu.cn。

联 系 人:宋 敏  杜尚宇
联系电话:85099604

附件:1.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doc
2.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