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推荐的经吉林省科技厅形式审查合格的2018年度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申报单位及个人进行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示的申报单位及个人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异议所涉及内容进行核实、查证。为保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 系 人:宋敏
  联系电话:85099604
  Email:songm489@nenu.edu.cn

附件:1.单位奖公示材料——长春东北师大科技开发中心(公示期已过)
   2.个人奖公示材料——周义发(公示期已过)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