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发明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倡导创新文化,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省政府决定开展第三届吉林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吉林省专利奖设金奖20项、优秀奖40项。
  二、评选条件
  1.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保持有效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已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实施,并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3.应立足创新,突出效益,重点申报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点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或已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专利项目;
  4.专利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5.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吉林省专利奖。
  三、申报材料
  1.《第三届吉林省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
  2.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或通过协商由部分单位申报,放弃申报的单位要提供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
  3.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4.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特殊产品是指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的有关许可证);
  6.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物照片。
  四、推荐要求及报送时间
  1.吉林省专利奖申报由专利权人作为申报单位;
  2.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3.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只限申报一项;
  4.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按申报材料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
  5.请申报教师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本学院,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于5月27日下班前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联系人:杜尚宇 宋 敏 
  联系电话:85099604
  联系邮箱:dusy687@nenu.edu.cn 

  附件:第三届吉林省专利奖申报书.docx

科学技术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