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相关要求,现将经专家提名、我校周明教授作为第五完成人的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科学技术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单位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宋敏
联系电话:85099604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