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申报指南(见附件1)。根据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目标与实施方式
科技部以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为重点,于2016 年启动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以下简称本专项)项目征集。2016 年度项目将以落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等为重点,围绕联合研发与示范、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平台、科技创新国际化环境三个方面部署任务。同时,结合以上任务支持开展科技人文交流。
二、申请资格要求
1.项目整体申报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申报项目时必须有1个(或以上)外方单位共同参与申报。项目外方参与单位应指定一名外方牵头人。外方牵头人原则上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在国外单位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应担任高级研发职位(相当于国内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主要技术、产品研发负责人)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高国际学术声誉和科研水平。
3.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其他申请资格要求请参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2)。
三、具体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仔细阅读申报指南,根据指南中的领域方向,填写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待科技厅组织评审预申报书后,项目负责人再登录系统在线填报。
申请人完成预申报书的撰写后,经过学院组织推荐(填报学院推荐表,见附件3)后,连同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wangdw828@nenu.edu.cn。
联 系 人:王大为 高 昕
联系方式:85099785
E-mail:wangdw828@nenu.edu.cn
附件:1.“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3.项目申请学院推荐意见.doc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