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30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推荐及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遴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基本条件
  1.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5年6月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6.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已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可按有关要求填写推荐书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教师于3月31日前将拟申报项目名称、奖种、等级报给本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附件1)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推荐数额不限。
  2.各学院于4月18日前统一报送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书初稿,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填写《推荐单位意见》,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申报教师使用学校分配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填报,网络填报截止日期为5月11日。
  4.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五、其他要求
  1.请申报教师严格按照《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和《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3)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认真准备推荐材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2.请各学院对推荐书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质量。

  联 系 人:宋 敏 杜尚宇
  联系电话:85099604
  Email:songm489@nenu.edu.cn  

  附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2.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3.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x

科学技术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