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长春市科技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现组织我校教师申报2017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科技创新“双十工程”:
  (1)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资助额度100万元。
  (2)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额度100万元。
  2.科技创新(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重大专项:
  (1)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资助额度100万元。
  (2)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额度100万元。
  3.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点建设专项,每个专项最高资助额度100万元。
  4.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众创空间建设项目,资助额度30-50万元。
  5.地院(校、所)合作专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项目申报时)应不超过57周岁,博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62周岁。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
  3.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2年。
  4.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计划(专项、工程),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除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助’”外,其它计划(专项、工程)全部通过长春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
  2.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纸质材料按指南中“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白色封皮,书脊注明项目名称和承担单位,且为最后一次在线提交成功后的打印文本,条形码清晰、统一,填报的申报信息(申报单位信息、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信息)准确、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真实可靠,并附上目录,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
  五、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为 2017年2月23日至3月25日止。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4月5日,报送至科技处615室。
  六、注意事项
  1.申报科技创新“双十工程”、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院(校)地科技合作专项的项目名称,应以“xxx攻关”、“xxx产业化”、“xxx建设”、“xxx研制”、“xxx研究”等结尾。
  2.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等所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东生,联系电话:85099887,手机:18946536513,邮箱:lids986@nenu.edu.cn。
  2.网上申报操作联系人:巩明,咨询电话:88987752。

  附件: 1.科技创新“双十工程”申报指南.rar
     
2.科技创新(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重大专项申报指南.rar
     
3.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点建设专项申报指南.rar
     
4.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申报指南.rar
     
5.地院(校、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rar
     
6.申请人承诺书.doc

科学技术处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