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成果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产生的后续资助成果,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管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报送条件
1.2013-2015年结题的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下,在项目结题后产生的后续资助成果;
2.在项目结题报告成果列表中未体现,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已经结题的项目资助成果库的新成果;
3.成果标注了相应已结题基金项目的基金批准号。
二、成果报送程序
请需要报送成果的老师,通过“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登陆基金科研之友系统中,“我的”“成果”中的“新增成果”在线检索或手动录入相应成果,并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续研究成果汇总表》(见附件),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续研究成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连同报送相关成果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于2017年4月11日前报送科技处614室。
联 系 人:高 昕 王大为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