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国制造2025》中关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加快完善我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长工信发〔2016〕221号),市工信局组织开展2017年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第二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服务平台的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见附件):
  (一)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
  (二)行业内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拥有高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
  (四)具备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基础设施。
  二、申报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详见附件)
  (一)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二)服务企业名单及满意度评价表。
  9月14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至综合办公楼615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联
系 人:李 鹏
  联系电话:85099887
  电子信箱:lip289@nenu.edu.cn
  附件:
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