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和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总数不超过10名。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工作单位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
三、推荐材料
(一)电子材料
请候选人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和有关附件材料。
(二)书面材料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1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9份。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4.评审专家名单(包括姓名、技术职务、联系电话)
四、时间安排
(一)9月27日前,请各单位将拟推荐候选人排序汇总后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汇总表见附件2。
(二)9月28日,学校向候选人发放“候选人注册密码”,候选人填报推荐表、上传电子版材料。
(三)10月20日,网络填报截止。
(四)10月25日,上报书面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尚宇 宋 敏
联系电话:85099604
电子邮箱:dusy687@ne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