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吉科协发学字〔2017〕1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凡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符合《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均可申报。学术著作接受著、编著类成果申报,主编类、教材类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二、奖项设置
评选根据学术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分一、二、三等奖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详见《办法》。2017年评奖工作坚持竞争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计划评选出获奖成果25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0项,二等奖不超过80项,三等奖不超过150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学术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
2.每位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或一部著作,请选择最能显示申报人学术思想和水平的代表作进行申报。
3.学术成果的第一申报人应当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论文类成果的第一申报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著作类成果的第一申报人须是主要编著者。成果填写所有申报人时,必须遵照原文或原著,不得随意填加或更改排序。
4.已获得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奖励的论文、著作不能再次申报;同一篇论文或同一部著作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不得由不同申报人申报。
5.学术成果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吉林省。
6.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7.违反以上要求申报的成果,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8.参评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好备份。
四、申报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除原著外)用A4纸打印(复印)一式2份,装订成册。
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网上填写,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核后自动生成,下载并打印,样表见附件2);
2.学术论文提供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全文复印件;学术著作提供原著一部;
3.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4.学术论文需提供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引证检索报告,内容包括论文的被检索收录、被引用次数、论文发表时刊物影响因子证明等;
5.项目来源、成果被应用推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
6.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推荐工作实行网上受理、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2017年12月19日前,请申报教师将拟申报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类别、申报等级等信息报给本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科技处。
2.2017年12月20日,科技处向申报教师发放“用户名和密码”,申报教师登录“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网址:w.why-e.com.cn/jlnssr),“用户类型”下拉框选择“个人用户”,然后依次输入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按《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指南》(见附件4)要求填报成果信息。
3.2018年1月8日,网络填报截止。
4.2018年1月12日,上报书面申报材料。
联 系 人:宋 敏 杜尚宇
联系电话:85099604
电子邮箱:songm489@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pdf
2.《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pdf
3.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doc
4.2017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指南.doc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