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环境可持续性合作研究项目指南》,根据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规模:不超过3项。
  2. 资助强度:NSFC对每个项目平均资助不超过300万元,NSF对每个项目平均资助不超过50万美元。
  3. 资助内容:NSFC与NSF分别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的研究经费、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费。
  4. 项目执行期限: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5.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与可持续能源相关的燃烧问题(申请代码:E0604)。
  (2)城市水资源可持续性问题(申请代码:E0804)。
  (3)具体资助方向,详见本项目指南附件1优先资助方向说明(英文)。
  二、申请要求
  1. 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 中美双方合作者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和潜力,围绕科学问题开展合作研究。
  3. 中美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NSFC和NSF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美方合作者须按照NSF发布的项目申请指南(http://www.nsf.gov/pubs/2015/nsf15091/nsf15091.jsp)中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2. 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3. 正在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四、申报说明
  1. 在线填报申请书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逐步点击“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选择“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中的“NSFC-NSF项目(中美)”,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中文申请书应与英文申请材料在内容上保持一致;同时,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项目英文名称须与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1)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同时提交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全套英文申请材料的副本,包括双方签字的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
  (2)中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英文学术简历。
  3. 以上全部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及学院推荐意见(见附件2),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申请纸质材料(一式2份)通过学院(部)报送至科技处。纸质版材料应与电子版材料须完全一致,任何一版材料不全的,基金委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海波 王大为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liuhb798@nenu.edu.cn

  附件:1. 优先资助方向说明(英文)
     2. 学院推荐意见

科学技术处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