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的有关要求,现征集科技部2016年度中国与蒙古国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我校具体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支持额度
  1.支持领域:本次项目建议征集重点领域为蒙医药、畜牧业、矿山科技、新材料技术。
  2.支持额度及年限
  资助经费由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即中国科技部和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部)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分别提供给各自项目承担单位。中方对每个项目的财政经费资助预算额度最多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双方共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二、项目建议的申报要求
  1.对中外方申报单位要求
  (1)中外方项目建议提交单位需分别向中外方政府部门提交同一项目建议书,单方面提交无效。
  (2)中外双方合作单位应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双方参与单位应明确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主要参与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建议中,应有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的章节,合理分享合作研究成果,维护中方利益。
  (2)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否则,双方须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
  4.其它要求
  凡此次提交项目建议的单位,不得一题多报、项目打包或申请重复资助。
  三、申报要求
  1.请按照项目建议书附件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中方提交的项目建议基本信息必须与外方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
  2.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尽快与科技处联系,材料填写需要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统一填报。网上填报提交后,请于2016年1月4日前将项目建议 基本信息表、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附件2,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7份)和学院推荐意见(见附件3)报送至科技处614室。

  联 系 人:王大为 刘海波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liuhb798@nenu.edu.cn

  附件:1.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doc
     2.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doc
     3.学院推荐意见.doc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