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国发64文件)有关改革要求,将国家 “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公益行业专项等整合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9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这是国家科技部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试点专项(我校已于2015年11月19日同期组织了相关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后,在本年度首轮发布国家科技改革后相关项目指南,请各学院(部)针对国家科技改革有关变化,认真研读学习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并围绕重点专项指南,结合自身学科优势,聚焦研发问题,“自下而上”的组织整合优势团队,集中力量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同时,科技部将陆续发布国家科技改革后相关项目指南,请各学院(部)及时关注。
    根据本次发布重点专项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及解读如下。
    一、重点专项
    按照国发64号文件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凝练形成了9个重点专项如下,各专项具体拟资助的研究方向见指南(附件1-9)。
    1.纳米科技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
    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
    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
    5.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
    6.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
    7.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
    8.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
    9.智能农机装备
    二、申报人资格要求
    1.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通信”、“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3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项,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
    改革前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4.本次专项指南的制定过程中,部分专家(名单见具体指南,附件1-9)直接参与了专项实施方案或指南编制,这些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的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请我校广大教师在项目组织及参与规划中,注意项目的联合申请工作。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项目申报书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各专项具体类别的特殊要求参见项目指南(见附件1-9)。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3.2016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申报采取组织部门推荐的方式,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仔细阅读指南要求,经过学院组织推荐(填报学院推荐表,附件10)后,于2016年2月28日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我们将对项目具体组织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海波 王大为
    联系方式:85098438
    E-mail:liuhb798@nenu.edu.cn

    附件:1.“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5.“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6.“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7.“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8.“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9.“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学院(部)推荐表

科学技术处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