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具体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重点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
1. 开展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
2. 开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
3. 开展产业发展大数据应用;
4. 开展创业创新大数据应用。
(二)重点支持大数据共享开放
1. 建立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制度;
2. 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体系。
(三)重点支持基础设施统筹发展
1. 整合分散的政务数据中心;
2. 探索构建国家数据中心体系;
3. 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
(四)重点支持数据要素流通
1. 建立完善国家大数据标准体系;
2. 探索建立大数据交易平台和制度。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实施单位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以及建设项目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具有一定的大数据研发和产业化基础。
2. 项目实施单位要实事求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方案、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存在失信造假的行为,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3. 鼓励多个单位联合提出项目建议,优先支持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具有全国性示范效应的大数据应用。
4. 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工程建设。鼓励探索由企业牵头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
5.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要重点解决行业或领域共性问题,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政府内部信息化改造和电子政务建设类项目,不纳入本工程支持范围。
三、申报注意事项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16年2月5日11:00前与科技处联系,并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科技处联系邮箱。
联 系 人:刘海波 王大为
联系电话:85099785 13044318555
联系邮箱:wangdw828@ne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