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及发明人:
为有效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学校专利申请质量和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3]106号)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前六年的通知》精神,学校现已开展2016年度东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国际专利和国内发明专利。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
学校采取定额资助方式,分别在专利申请、授权和维持三个阶段给予资助。
1.申请阶段:国际专利5000元,国内发明专利2000元。
2.授权阶段:国际专利5000元,国内发明专利3000元。
3.维持阶段: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前六年的年费按国家减缓标准由学校全额报销,对于具有较好市场应用前景的专利,第七年起的年费学校给予报销70% 。
注:2016年及以后申请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阶段和授权阶段不再资助,维持阶段继续资助。
三、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阶段: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1个月内,发明人持《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受理通知书原件、专利代理机构发票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申请费和实审费发票复印件、专利申请相关文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电子版,报学校科学技术处。
2.授权阶段: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1个月内,发明人持《东北师范大学授权专利推介表》(见附件2)、授权通知书原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授权登记发票原件,报学校科学技术处。
3.维持阶段:收到专利年费收据1个月内,发明人持《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年费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专利证书、年费收据原件,报学校科学技术处。
四、其它说明
1.请发明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过期将视为放弃申请。
2.上述申请材料齐备后,学校将于1个月内发放资助经费。
联 系 人:杜尚宇 宋 敏
联系电话:85098186 85099604
联系邮箱:dusy687@nenu.edu.cn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基金申请表.doc
2.东北师范大学授权专利推介表.doc
3.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年费补贴申请表 .doc
科学技术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