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16]416号)相关要求,我校现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5年6月30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省政府已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有明确的安排计划。
  2.申报领域符合我省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
  3.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
  4.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5.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6.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
  二、申报要求
  因实行限项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于5月18日前联系学校科技处。学校将根据科研基地发展规划择优推荐申报。
  联 系 人:于冬晨 李 迪
  联系电话:85099400 85098369
  电子邮箱:yudc644@nenu.edu.cn

  附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