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成果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产生的后续资助成果,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管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报送条件
  1.2012-2014年结题的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下,在项目结题后产生的后续资助成果;
  2.在项目结题报告成果列表中未体现,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已经结题的项目资助成果库的新成果;
  3.成果标注了相应已结题基金项目的基金批准号。
  二、成果报送程序
  请需要报送成果的老师,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续研究成果汇总表》(见附件),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续研究成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连同报送相关成果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于2016年4月13日前报送科技处614室。

  联 系 人:刘海波 王大为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liuhb798@nenu.edu.cn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续研究成果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