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近日,科技部又发布了“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和“海洋环境安全保障”2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请各学院(部)针对国家科技改革有关变化,认真研读学习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并围绕重点专项指南,结合自身学科优势,聚焦研发问题,“自下而上”的组织整合优势团队,集中力量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同时,科技部将陆续发布国家科技改革后相关项目指南,请各学院(部)及时关注。
  根据本次发布重点专项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要求
  1.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项,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
  改革前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4.本次专项指南的制定过程中,部分专家(名单见具体指南,附件1-2)直接参与了专项实施方案或指南编制,这些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的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请我校广大教师在项目组织及参与规划中,注意项目的联合申请工作。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各专项具体类别的特殊要求参见项目指南(见附件1-2)。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3.2016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申报采取组织部门推荐的方式,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仔细阅读指南要求,经过学院组织推荐(填报学院推荐表,见附件3)后,于2016年4月29日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我们将对项目具体组织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海波 王大为
  联系方式:85098438
  E-mail:wangdw828@nenu.edu.cn

  附件: 1.“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doc
     
2.“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doc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学院(部)推荐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