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化学科学部2022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根据通告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化学化工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2.对化学化工学科发展有益的专题研讨会议(下文简称“专题研讨类”项目)。
  3.对化学化工学科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三、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上一年度已获得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申请本类型项目。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3.此类项目需要公函报送,请申请人在确定申报后将学院推荐意见(见附件)于9月2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9月7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按时报送学院推荐意见、未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学院推荐意见.doc

科学技术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