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及教师: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请各有关学院(部)积极组织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基本要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和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要求,省内用人主体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全职在吉工作,可以以省内用人主体为单位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2.诚信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制度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限项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2023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含课题,下同)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含人才项目在内的所有研究型项目,下同),同一项目类别的项目只能承担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单位法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及已承担的“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中的“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和“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吉林省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获奖企业、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技术交易补助”项目不计入);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吉林省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或“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任一项目类别项目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此三个项目类别中的其他类别项目。
  (2)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申报截止日期统计项目为准,其他类别项目以查验时各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在研项目名单为准,下同)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在2023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评审论证尚未进入公示阶段,申报并获得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视为在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项目管理部门包括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社科院、省委宣传部等。
  (3)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申报;拟以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申请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得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项目申请人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近3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已申请、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相关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请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同一项目是指依托同一内容、同一目标、同一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编报的项目。
  4.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只接受非涉密项目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和上传的附件材料,特别是附件材料严禁出现带有“X密”、“内部”、“不公开”等字样)。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2.联合申报要求:合作单位应具备支撑项目合作基础,需提交经双方(或多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代表签字、单位公章、签署日期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时提交《东北师范大学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见附件2)
  3.其他要求:各计划类别不同类型项目单独要求的其他相关附件材料(详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站,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及其他申报材料。
  2.请项目申报人使用A4纸打印并将项目全部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项目申报系统内提交的其他全部申报材料一起胶装装订成册)一式4份及《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1份报送各学院(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附电子版)。
  3.请各有关学院(部)于9月19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项目规划组织与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14室)。
  4.请项目申报人扫码加入“东师科技厅项目申报”微信群,便于在申报过程中的信息交流沟通。

项目联系人:杜尚宇
联系电话:85099785
电子邮箱:dusy687@nenu.edu.cn
创新平台联系人:王大为
联系电话:85099400
电子邮箱:wangdw828@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2.东北师范大学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docx
3.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4.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