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管理办法》(吉财建[2022]930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现将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支持领域方向
  (一)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技术、固态动力电池产业化技术研发、低成本高性能激光雷达关键技术、车载智联网终端、高算力车规级芯片。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人型机器人控制系统、智能传感器、前沿显示技术、IPv6技术及应用、智慧农机。
  (三)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现代育种技术、特色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绿色高效农用生物制品生产技术、药物药品临床前研究、医疗器械开发。
  (四)先进新材料。T1000及以上碳纤维量产工艺、碳纤维复合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高性能电池关键材料、生物基复合材料。
  (五)氢能与新型储能。风光能源绿氢制备技术、高性能储能电池合成、加氢装备以及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氢气储运关键技术、氢安全防控及氢气品质保障技术。
  (六)卫星及应用。卫星互联网数据传送、星上关键载荷和元器件开发、卫星互联网安全防护、遥感数据应用、北斗导航终端设备研发。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具备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的岗位条件。
  (二)项目产业化应用方向明确。
  (三)已承担本专项项目尚未通过验收,不得再次申报。
  (四)我校申报不超过15个项目。
  (五)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涉企财政资金分配查重机制的通知》(吉财预[2020]344号)要求,申报项目和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时,要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全称、项目名称、核心内容、补助金额、该项目过去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财政拨款指标文件详细说明,并附文件复印件)、该项目当年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申报资金全称,申报项目和金额逐一说明,并附申报材料)等7项要素信息。
  (六) 按照《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吉财预[2016]618号)要求,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为此,请项目负责人在完成申报材料准备的同时,填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在申报材料最后一页;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每年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省发改委和财政厅。  
  三、支持标准与实施期限
  本专项优先支持技术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高的项目,预计支持资金10-30万元/项,不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四、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等。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进行排序后,填写学院申报项目排序表(附件4)统一报送至科技处608室。(所有材料只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朱璐  宋国栋
  联系电话:85099887
  电子邮箱:zhul378@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docx

     2.2024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3.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汇总表.xls

     4.学院申报项目排序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