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为做好学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于2023年1月4日前完成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2)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23年2月15日前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于3月3日前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2份)经学院报送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及学校提供的决算数据(学校统一发送给各项目负责人),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联 系 人:高 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13895763516
  电子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提交进展报告项目清单.docx 
     2.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提交结题报告项目清单.docx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