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15年度理论物理专款“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和“合作研修项目”的申请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具体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一)“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申请要求
  申请人为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正在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科研人员(学位证日期: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是在站博士后。
  (二)“合作研修项目”申请要求
  1.申请人要求:必须是非北京和上海地区单位的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获得过基金项目资助(理论物理专款项目除外);作为负责人最多2次承担该类型的项目(含原“东西部合作项目”)。
  2.申请项目应有本单位2~3位职工(含项目负责人)作为成员形成研究组,制定开展合作研究与进修的计划,并联系一位理论物理研究水平高的学者作为“指导学者”对合作研修项目进行指导与计划的落实。“指导学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并与申请项目研究方向相符。申请人不能选攻读研究生时的导师作为项目的指导学者。每一位“指导学者”参与“合作研修项目”最多两项(申请项目与在研项目之和)。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资助类别”选择:应急管理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管理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理论物理专款);“申请代码1”必须填写:A05。
  2.资助期限:“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项目执行期限一年(2016年1月~2016年12月),资助强度约5万元/项。“合作研修项目”项目执行期限三年(2016年1月~2018年12月),平均资助强度约20万元/项。
  3.“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说明:本申请申报理论物理专款“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合作研修项目”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说明:本申请申报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
  4.“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还应在申请人简历中写明获博士学位的时间、博士导师的姓名和博士论文的题目;在承担科研项目情况中要写明承担或参加各类科研项目的名称、执行期限、资助经费等。
  5.“合作研修项目”获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项目组成员应至少保证有1人月/年到“指导学者”单位进行研修,并在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阐明研修情况和收获。“指导学者”不占基金项目指标,即不进入计算机查重。请在填写申请书时不要将“指导学者”的姓名填入《项目主要成员》表,只在报告正文的“主要参加者简历”栏中作简要介绍,并注明是项目的“指导学者”。
  6.附件材料:“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申请书后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合作研修项目”申请书后附的“指导学者”及其所在依托单位(注册公章)要有签字、盖章的合作意见书(格式见附件1)。
  7.“合作研修项目”或“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二选一申请,即同年不能同时申报两份申请。
  8.申请书采用在线撰写方式,申请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完成申请书撰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一式2份),经签字、学院审核后,连同《项目申请学院推荐意见》(见附件2)于2015年9月11日前通过学院(部)报送学校科技处。

  联  系  人:刘海波 王大为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liuhb798@nenu.edu.cn

  附件:1.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合作意见书
     2.项目申请学院推荐意见

科学技术处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