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的有关要求,现征集科技部2016-2018年度中国与比利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我校具体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拟支持领域
  1. 对比利时联邦科技合作项目建议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
  (1)海洋在气候系统中的作用
  (2)对地观测在以下领域的应用:
  a.全球植被和陆地生态系统的演化;
  b.局域和区域尺度的环境管理(水、土壤、森林、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农业、沿海地区、城市和城郊区域);
  c.土地覆盖与气候变化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d.流行病学和人道主义援助;
  e.安全和风险管理。
  2.对比利时弗拉芒大区科技合作项目建议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主要包括食品、农业科学、生物科学、能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信息通信与微电子技术、健康、遥感技术。
  (二)支持额度及年限
  1.对比利时联邦科技合作项目建议
  (1)中方拟出资约700万元人民币。其中,拟为第一个重点合作领域“海洋在气候系统中的作用”投入约200万元人民币,拟支持2个联合研究项目;为第二个重点合作领域“对地观测”投入约500万元人民币,且比利时联邦科技政策办公室将为中方参与单位提供不超过项目双方总经费20%的资助,资助的项目数目视评审结果而定。
  (2)项目执行期为3年。
  2.对比利时弗拉芒大区科技合作项目建议
  (1)中方拟出资约1000万人民币,双方拟资助4-5个联合研究项目。
  (2)项目执行期为3年。
  二、项目建议申报的要求
  (一)编写要求
  1.对中外方项目建议提出单位要求
  (1)中外方项目建议提出单位需分别向中外方政府部门提交同一项目建议书,双方提交的项目名称、中外双方牵头单位和项目申请人的英文翻译必须一致,单方申报无效。
  (2)中外双方合作单位应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双方参与单位应明确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3)要求中比双方负责单位必须来自大学或科研机构,鼓励企业参与,但企业无法获得资助,中比双方至少各有两名科研人员参与。
  (4)同等条件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优先。
  (5)凡此次提交项目建议的单位,不得一题多报、项目打包或申请重复资助。
  2.关于对项目建议书中参与人员的要求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建议中,应包含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的章节,应注意合理分享合作研究成果,维护中方利益。
  (2)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否则,双方须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
  (二)项目建议提交方式
  1.请按照项目建议书附件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中方提交的项目建议基本信息必须与外方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
  2.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尽快与科技处联系,材料填写需要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统一填报。网上填报提交后,比利时联邦科技合作项目建议请于2016年3月7日前,比利时弗拉芒大区科技合作项目建议请于2016年2月18日前将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7份,见附件2)和学院推荐意见(见附件3),通过学院(部)报送至科技处。

  联 系 人:王大为 刘海波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liuhb798@nenu.edu.cn

  附件:1.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
     2.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
     3.学院推荐意见

科学技术处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