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根据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1.物理
  2.化学
  3.地球科学
  二、资助计划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15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INSF向伊朗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为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国内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3.伊方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5.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与伊方合作者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及合作协议(撰写说明见附件2)。
  3.此类项目需要公函报送,请申请人在确定申报后将学院推荐意见(附件2)于7月18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7月21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按时报送学院推荐意见、未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13895763516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1.英文申请书模板.docx
2.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doc
3.学院推荐意见.doc

科学技术处
2022年5月31日